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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团队”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3-06-05 10:3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 改革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学院“十 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升学院教师的执教能力,开展团队 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团队”以中青年学术(教学)骨干为主 体,以团队目标为方向,以科学合理运行机制为保证,突出 教学科研成果,具有相对稳定的主攻方向和紧密合作的教师 团队, 团队成员必须是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 学院采取立项建设的方式对“教师团队”进行 资助,按合同管理的方式进行建设。 第四条 拟在全院组建若干个“教师团队”,每个团队 由 5 人以上组成且必须选派一名团队负责人,各团队成员不 能重复,每年 3 月进行团队申报。
第二章 建设内容和目标
第五条 “教师团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团队方向凝炼、 队伍汇聚、科学研究、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 第六条 “教师团队”建设目标是通过 5~7 年的时间, 学院取得一批国家级教科研项目、省级教科研项目,遴选与 培育若干项目申报省级科研成果奖励,发表并出版一批高水 平论文、著作和教材。
第三章 入选条件
第七条 各教师团队,应有明确稳定的研究目标,有较 为深厚的学术积累,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有良好的文化 氛围和团队精神,有良好的科研条件支撑。
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
第八条 各团队年初制定当年考核任务,并根据教师团 队测评表计算得分及建设经费。学院按照建设经费总额的 50%予以预拨。12 月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根据目标任务和 考核标准评分细则(见附 2)对团队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给 出评定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核定各教师团队建 设经费并据实结算。对于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院有权终止 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武汉工程大学 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励管理办法(修订)》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教师团队目标责任书

附件二:教师团队评价打分表

附件三:教师团队考核项目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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