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关于2023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学院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学院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含1年)以上的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含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 学院只能受理本校在职或拟聘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不接受校外和社会人员的申请。 请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职工,加入“邮电院-教师资格证”QQ群:227842433。 二、认定流程 (一)体检 请申请人携带两张1寸、彩色、白底的登记照(照片背面写好姓名),于4月18日下午四点以前到人力资源部(办公楼307室)填写体检表。具体的体检安排后续将在“邮电院-教师资格证”QQ群发布通知。 特别提示:请务必谨慎选择并按要求处理好照片,此照片需要与网上报名的照片保持一致。 (二)网上报名 1、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5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2、网上报名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限定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为: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认定机构为: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学校校名全称——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报名 在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并须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的注意事项。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 2、地点 人力资源部 (办公楼307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汉语教学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需要提交以下2张表格,《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1份、《附件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1份(附件3包含现场有学生的试讲和现场无学生的试讲2张表格,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其中一张表格即可)。“试讲人”和“试讲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分数要填写完整,既要有总分,也要有明细分;“测评专家签字”栏至少须有三位专家签字;并盖上专家组组长所在单位的公章。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如下: 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5月5日。专职教师由教务部联合相关学院(部)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专家组人数不得少于3人。请申请人主动、提前联系相关部门报名参加测试。 测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每人15分钟,展示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专家组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等方面对测试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按《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和《附件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6)与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7)近2个学期的由教务部发放给任课老师的教师课表(格式可参考附件4)(加盖教务部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加盖学工部公章)。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申报者提前到人力资源部(办公楼307室)开具《犯罪记录调查函》,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调查函》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9)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所有材料按《附件1: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成册,并将材料清单作为封面。 三、遗失、毁损证书需要补发、换发的,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2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到个人人事档案中查找原件进行复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提交损毁证书,以便归档备案。 所有材料请按《附件1: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成册,并将材料清单作为封面。 四、网报时的常见问题 1、“资格种类”选择“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湖北省”,“认定机构”选择“湖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任教学科”一栏,不能选择大类,请点开大类,选择里面的小类,即选择前面的箭头点不动为止的那一个;另外,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只能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3、“现从事职业”一栏,统一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4、“专业技术职务”一栏,无职称证书者,选择“无”;有职称证书者,选择“高校教师未聘”; 5、“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根据自己身份证上的信息在网上查询属于哪个街道办事处); 6、“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按填表说明从初中开始填起,最后一项必须填写在本学院工作的经历。请把学院名称填写完整,职务为“教师”或“辅导员”;开始时间必须与提供的合同起始时间一致,结束时间填写最新合同的截止日期; 7、“申请地类型”选“任教学校所在地”,不要选“户籍所在地”,。 《附件6:网报中出现的问题》也归纳了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供参考。 特别提示:2023年启用了新的网报系统,系统开放时间有限,工作人员也无法提前熟悉系统,所以以上“常见问题”及附件6均为参照旧系统进行的归纳,仅供参考。 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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