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2002年,由武汉工程大学与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是一所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以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为特色,培养通信、计算机、自动化、化工制药、材料、机械、电子、土木,以及艺术、外语、经济、管理等学科领域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目前拥有两个校区。一是武汉工程大学武昌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二是邮科院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武昌校区占地面积500余亩,邮科院校区占地200余亩。两校区均位于武汉中国光谷的核心地带,直线距离1.2公里,集秀美的风景、幽雅的环境、浓厚的文化氛围、便利的交通、完备的现代教学与生活设施于一体。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35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比例为90.9%,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比例83.3%,聘请40多位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为学院客座教授。学院设有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等8个学院,开办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41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邮科院校区集中了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技术等邮电通信领域特色优势专业。 学院多年依托武汉工程大学优势专业和优质教学资源办学,在办学条件、实验室、师资等方面共建共享。学院一直与世界知名的信息通信领域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现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合作,共同致力于信息通信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已累计向社会输送了近万名相关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学院与湖北兴发集团联合开办“兴发基地班”。学院拥有国内最先进的移动通信实验室、高速率大容量光传输实验室,与世界知名企业罗克韦尔、达内教育集团在校内共建自动化实验室、大数据实验室,建有校园智慧教室、政治理论课网络工作室、心理咨询中心等。学院与东风汽车、烽火科技、中国电信、浙江物产化工集团等200多家国有大中型国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加拿大、英国、马来西亚等多所国外高校开展校际合作与交流。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 (1)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积极向上,愿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政治素养。 2.身心健康条件 引进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身体状况符合录用标准。 3.学历业务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硕专业为相关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招聘流程 1.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有关材料发至witptrl@163.com邮箱,邮件请以“应聘XX岗专任教师+姓名”命名。 (1)个人简历,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 (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采集以此表为主)。 (2)简历、身份证、博士或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论文(封面、目录、封底、论文页)、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等影印件,近期1寸免冠电子登记照片。 上述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原件;有关身份、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将在面试时一并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有错误,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材料初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应聘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4.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5.确定拟聘人员:根据面试和试讲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6.体检:拟聘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 7.公示:拟聘人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请应聘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应聘通知的相关事宜。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主页(http://www.witpt.edu.cn/)发布我院招聘信息,政策咨询请联系以下电话: 027-87193828 刘老师 本公告为2022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