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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作
职责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教职工培训、职称评定、薪酬福利、考勤、考核和奖惩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引导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坚持立德树人;
二、负责科学建立师德考核制度体系,积极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负责制定和完善学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机构及岗位设置工作。
五、负责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执行计划。
六、负责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签署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岗位教职工职级的确定和晋升评审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十二、负责教职工薪酬设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教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人事信息统计和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
十六、做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七、做好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为院领导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内设岗位职责
一、部长
1、主持人力资源部工作;
2、负责审核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规划和工作计划;
3、负责协调、指导各项工作的实施;
4、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调配工作;
5、负责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为领导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6、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资岗
1、负责制定和完善教职工薪酬体系、薪酬管理办法;
2、负责人员经费预算,薪酬的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的核算、发放工作;
4、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申报、核定及缴费工作;
5、负责生育津贴的申报、领取和发放工作;
6、负责教职工公积金的申报、核定及缴费工作,协助教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
7、负责部门财务报销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师资岗
1、负责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执行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培养培训工作;
3、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的材料审核工作;
4、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协助人才引进、招聘工作;
6、负责做好师德师风建设规划,选树师德师风先进典型;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岗
1、负责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人才引进、招聘工作;
3、负责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签署和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岗位教职工职级评聘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8、负责人事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集体户口迁移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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